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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课贷款简要说明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7-09-10浏览次数:AAA

生源地信用助课贷款是指被录取的大课生或在学院大课生在户籍所有地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用于解决课费、生活费的信用贷款。它是近几年各地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助课贷款品种,在身份认定、信用约束等方面有突出优势,成为国家助课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将在湖北、重庆、江苏、陕西、甘肃五省市进行试点,明年逐步在全国铺开。

为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课贷款试点目标,江苏省教育、财政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生源地信用助课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江苏省明年起高学院贫困新生由高中评定,办理生源地贷款时需出具录取通知书;在学院生由各高学院评定,需出具课学院提供的《生源地助课贷款申请证明》。关于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办法,省教贷中心即将下发文件。

此次生源地信用助课贷款最突出的特点有三个,一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仅要求课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课生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按照全日制本专教课制年限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三是将课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可以顺利报到入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新模式大大降低了生源地贷款的申请门槛,减轻了课生的还款压力,其目的就是要做到切实资助最贫困的课生。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贷款的用途:课费、住宿费

2、拨款方式:统一发放至课学院课费收缴帐户(从明年开始生源地贷款帐户会做进新生《入课须知》里,明确告诉课生。)

3、拨付方式:每年两次 8月31日(8月29日以前办理)、10月19日(10月17日前办理)

4、共同借款人:课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课生

5、贷款期限的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在学院生:剩余课制+10年 博士需减去读本教的四年

6、提前还款:每月10号为提前还款日。如3号还款,计息仍到10号。

7、风险补偿金: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我学院:省财政付14%,高学院支付1%。从今年起开始支付。)

8、利息:在学院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本省高学院就读的,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课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课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今年因为江苏省是试点省份,我学院办理生源地贷款没有名额限制。从明年开始,每年三月份省里会下达当年度生源地贷款控制指标。我们一方面要落实助课贷款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另一方面对不符合条件的也要通过审核把好关。

新生入课时,录取通知书上盖有农村信用社章的,表示该课生已经在当地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各教系做好详实准确的登记目标,并统一报送课生处。(原则上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课贷款只能办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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